日前,國家藥監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歷時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已正式截止。
此次新增的第八十三條中明確規定: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得直接參與藥品網絡銷售活動。并指出,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藥品網絡銷售質量管理體系,設置專門機構,并配備藥學技術人員等相關專業人員,建立并實施藥品質量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未經備案不得提供藥品網絡銷售相關服務。
此版《意見稿》在藥品經營章節對第三方平臺管理義務提出的“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得直接參與藥品網絡銷售活動?!币饦I界廣泛關注。
若想弄清楚這條法規,對行業的影響到底有多大?首先要弄清楚:第三方平臺是誰。
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是指在藥品網絡交易中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組織或者非法人組織。
這一說法可以簡單理解為:第三方就是電商這樣的網絡交易平臺。
為什么要明確禁止第三方平臺直接售賣藥品?
實際上,銷售藥品的主體只能是藥店,第三方平臺僅提供展示藥品信息的平臺和撮合交易。這是目前唯一的電商藥品銷售模式。所有藥品交易不管線上線下,都由實體藥店完成。
根據國家藥監局南方藥物經濟研究所的數據,2021年線上終端藥品銷售額達2230億元,同比增長40%。行業高速發展,很多亂象也隨之產生。對于醫院、藥店等主體,藥監部門能夠監管到,但如果第三方平臺都可以售藥,監督就很難完全觸達了。
尤其是處方藥,涉及用藥安全、濫用等問題,如果脫離醫生、藥師的醫囑和處方,任由第三方平臺隨意銷售,必然會導致嚴重的藥物安全災難。
如何合法合規在線售賣藥品?
疫情以來,線上診療迅速擴增,這也催生了醫藥電商行業的迅猛發展。
對于此次變動,第三方醫藥行業觀察人士則認為,如果未來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得直接參與藥品網絡銷售活動相關征求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催化線下藥店與線上平臺之間的利益之爭,直接利好線下藥店的發展。
在沒有第三方平臺的情況下,傳統醫藥零售企業想要拓展線上業務,在線合法合規售賣處方藥,就需要自建線上平臺,拿到互聯網醫院牌照。
互聯網醫院在銷售處方藥時,可以通過互聯網醫院的醫師開具處方,處方進入藥店,由藥店藥師審核處方,提供藥品,再進行配藥、配送。
對于監管部門而言,互聯網醫院平臺網售處方藥可實現全程數據監控,更便于監管,
益豐大藥房、昆藥集團、華東醫藥、正大天晴、施強醫藥、神威藥業、以嶺藥業等大型連鎖連鎖藥店、制藥企業都早早布局互聯網醫院業務,在線合法合規售藥,打開藥品銷售市場。
此外,不少企業在建設互聯網醫院之后,還可以在互聯網醫院平臺上布局患者健康大數據庫。掌握患者健康的大數據有利于企業對未來的營銷趨勢作出判斷,同時這種服務也可以成為企業增值服務的“抓手”,對企業和病人都非常有益。
奈特瑞NetRain作為互聯網醫療領域的領軍者,已經推出了多款互聯網醫療產品,旗下的互聯網醫院解決方案,醫學科研平臺解決方案,中醫在線診療解決方案,醫生教育解決方案,處方流轉平臺解決方案等均得到了行業內的廣泛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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